????????這次公司組織的培訓,讓我感觸很深,覺得很實用、很接地氣!其中“滯報金”和“滯納金”的差別解除了我日常工作中的困惑,現在也希望再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:?
????????首先,兩者定義大相徑庭。
????????滯報金:指海關依據《海關法》對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超過規定期限向海關申報的貨物所征收的罰金。
????????其次,征收方式也大不相同。
????????海關規定: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應當按日計征,以自運輸工具申扱進境之日起第十五日為起征日,以海關接受申報之日為截止日,起征日和截止日加計入滯報期間,另有規定的除外。”
????????注:滯報金起征日週有休假日或者法定節假日的,延至休假日或者法定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。
????????“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。逾期繳納稅款的,由海關自繳費期限屆滿之日起,至繳清稅款之日止,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”。
????????最后,除了起征日算法不同,還有就是金額雖然看上去都是毎天收萬分之五。但是,基數是不一樣的:
????????滯報金金額=進口貨物完稅價格×0.5%x報天數
????????滯納金金額=滯納稅款額×0.5%x滯納天數
????????所以,大家總結了一個避交滯報金和滯納金的好方法!
貿管法務部????? ? 吳雨